18岁的小伙子符阳(化名)自出生便没有耳朵,妈妈认为是自己在怀孕期间服用感冒药所致,一直后悔自责。目前,医院就诊后,被确诊为先天性小耳畸形,通过三次手术即可矫正,有望恢复听力。
小耳畸形是仅次于唇腭裂的第二常见颅面部畸形,在我国的发病率约为2.5人/万人。符阳的母亲黄女士回忆,当时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吃了感冒药,发现自己怀孕后,仍抱着侥幸心理将符阳生下来,因此一直自责至今。
孕期用药需谨慎妇产专家介绍,在产前咨询中一个最常见的问题,就是孕早期服药到底会不会造成胎儿畸形?的确,有些药物对胚胎或胎儿可能产生流产、致畸或生长发育迟缓等损害。产前咨询时医生不会做出肯定或否定的保证。但医生可以根据用药的种类(性质),用药时胚胎发育的阶段,药物用量多少以及疗程的长短等来综合分析:有否终止妊娠的指征,供孕妇及家属参考。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: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,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,一般不受药物影响;如受精1-2周内用药,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,但组织尚未分化,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,并不引起致畸,属安全期。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,不必过分担心,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。
受精后3-8周(停经5-10周)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,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,属“致畸高度敏感期”。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,包括一般保健品、滋补药。可用可不用的,或暂时可停药的,就不用。如必须用药,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。如继续妊娠,可在怀孕16-20周进行产前诊断(包括B超),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。
专家提醒,计划怀孕的未准父母们应谨慎用药,最好计划受孕前6个月就咨询医生,按医嘱慎重地服药。同时父母双方注意戒烟戒酒;在怀孕前一定要先做健康检查,就自身一些疾病进行彻底治疗;在怀孕后积极做母血筛查化验、绒毛膜绒毛细胞检查、羊水穿刺细胞检查、B超等产前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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